111年台北捷運新進人員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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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章下載
考試日程表
報名日期:2022/03/15 ~ 2022/03/28
考試日期:2022/04/17 ~ 2022/04/17
考試地點
公告第一試考試時間及應試教室(第一試考場為國家考場,不另行寄發准考證)。
備註 請詳閱甄試簡章所載之試場規則,第一試時請攜帶:
1. 貼有照片之任一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2. 藍(黑)色原子筆及修正帶(液)。
3. 2B 鉛筆及橡皮擦。
報考方式
1. 請於報名期間進行網路報名。
2. 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後請儘速繳交報名費,逾期恕不受理。
3. 請依各應試類科要求之資格條件,於 111 年 3 月 28 日(一)以前郵寄資格證明文件(以郵戳為憑),以利資格審查,資格證明文件如有缺漏、缺件、資格不符、郵戳逾期等不符規定之處,即屬資格不合格,不得參加第二試,不接受補件。
考試類科、考試與缺額
本次甄試共分為 3 大類組、11 類科,包括「行車類組」7 類科、「一般類組」2 類科及「身心 障礙類組」2 類科,分列如下。每人僅可擇一類科報名,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完成報名程序 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或變更報考類科。
(一) 行車類組:
1. 本類組 A07 司機員(原住民類)係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臺北市促進原住民 就業自治條例」規定,屬定額僱用員額,為進用具備原住民身分之特定類科。
2. 試用期間:
(1) A01 控制員(二)(運務類):7 個月。
(2) A06 司機員(一般類)及 A07 司機員(原住民類):4 個月。
(3) 其餘類科均為 3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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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
類組
|
類科代碼/應試類科 | 共同科目(30%) | 專業科目(70%) |
名額
正(備)取 |
推薦書籍/
課程 |
行車 類組 |
A01 控制員(二) |
大眾運輸及軌道工程規劃管理 |
3 (9)
|
【書籍】 【課程】 控制員(二) |
|
行車 |
A02 技術員 |
語文科目 〈以下皆同〉 |
基本電學 |
42 (42)
|
【書籍】 【課程】
|
行車 |
A03 技術員 |
|
電子學概要 |
28 (28)
|
【書籍】 【課程】
|
行車 |
A04 技術員 |
|
機件原理 |
8 (15)
|
【書籍】 【課程】
|
行車 |
A05 技術員 |
|
綜合科目 |
8 (15)
|
【書籍】 【課程】
|
行車 |
A06 司機員 |
|
綜合科目 |
16 (16)
|
【書籍】 【課程】 |
行車 |
A07 司機員 |
|
綜合科目 |
3 (9)
|
【書籍】 【課程】
|
(二) 一般類組:試用期間 3 個月。
應徵
類組
|
類科代碼/應試類科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名額
正(備)取 |
推薦書籍/
課程 |
一般 類組 |
B01 技術員 |
〈以下皆同〉 |
基本電學 |
12 (16)
|
|
一般 類組 |
B02 技術員 |
|
土木工程學概要 |
7 (15)
|
【書籍】 【課程】 |
(三) 身心障礙類組:
1. 本類組係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屬定額僱用員額,為進用領有政府機關核發有效之新制身心障礙證明之特定類科。
2. 試用期間為 3 個月。
應徵
類組
|
類科代碼/應試類科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名額
正(備)取 |
推薦書籍/
課程 |
身心 障礙 類組 |
C01 技術員 |
〈以下皆同〉
|
基本電學 |
2 (6)
|
|
身心 障礙 類組 |
C02 技術員 |
|
土木工程學概要 |
2 (6)
|
二、待遇福利:
(一) 本公司係以本甄試簡章應試資格條件中所限定之該項類科學歷敘薪,若以高於該項類科限定學歷報考者,經錄取後仍以該類科限定學歷條件敘薪,不得異議。
(二) 有關新進人員之核敘職稱及薪資內涵等,悉依本公司人事制度規定核予薪資;工作滿 1 年度 後,得依本公司考核規定,按工作表現升等晉級。
(三) 本次新進人員每月薪資表列如下:
報考應試職稱 | 類科代碼 |
試用期間每月薪資 |
試用期滿每月薪資 |
控制員(二) |
A01 |
約 43,400 元 |
約 56,100 元 |
司機員 |
A06、A07 |
約 30,700 元 |
約 34,900 元 |
技術員 |
A02 ~ A05 B01 ~ B02 C01 ~ C02 |
約 30,600 元 |
約 34,800 元 |
(四) 本公司係屬公營事業機構,新進人員之退休、資遣及撫卹,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等相關法令規定及本公司規章辦理。若新進人員係屬軍公教人員退休,領有月退俸者,應據實以報,且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等相關規定須停俸者,應於報到後1週內提出,如有隱匿未辦理停俸者,一經發現除立即終止勞動契約外,並需負違約等一切法律責任。
(五) 本公司強制退休之年齡條件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為65歲,報到時滿65歲以上者,則以定期勞動契約(3年)僱用。
資料來源:台北捷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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