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水招考306人 「首度」專業證照可加分
今年筆試成績增加專業證照加分制度,報名日期自5月16日至5月26日,測驗日期為6月25日。 台灣自來水公司今年招考類別包括操作、化驗、裝修、工程、業務、抄表、行政等7類,預計錄取技術士189人、營運士117人。台水公司表示,本項甄試將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筆試考一般法律常識、公民、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共同科目及2科專業科目,但均為選擇題,通過後就可以參加口試或體能測驗。 報名資格不限年齡、性別,歡迎高中(職)以上畢業青年把握機會報考。
考試簡介
自來水公司於民國63年1月1日成立,係將當時全省各縣市、鄉鎮(市)128個水廠予以合併經營。除了台北市及新北市部分區域外,目前供水區域涵蓋整個台灣地區,與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同為台灣唯二的自來水事業機構。其於民國96年正式納入經濟部國營事業的編組之中。 近年來為因應退休潮及補充基層人力,皆有舉辦本考試,並採分區報名、分區錄取的方式辦理,考生可選填志願地區,就近分發工作。
近6年自來水評價人員的招考缺額
「大退休潮」來臨!經濟部所屬「台電、中油、台水、台糖」等四家國營事業,爲因應人員退休問題,連續幾年都釋放大量名額。
考試類科 |
100 年 |
101 年 |
102 年 |
103 年 |
104 年 |
105 年 |
|
技術士操作類-甲 |
59 |
54 |
32 |
34 |
21 |
65 |
|
技術士操作類-乙 |
23 |
16 |
33 |
||||
技術士化驗類 |
6 |
7 |
4 |
3 |
5 |
7 |
|
技術士裝修類 |
38 |
26 |
24 |
36 |
36 |
56 |
|
技術士工程類 |
28 |
24 |
36 |
39 |
31 |
30 |
|
營運士業務類 |
30 |
32 |
19 |
40 |
24 |
70 |
|
營運士 |
抄表人員 |
- |
- |
18 |
11 |
8 |
27 |
資訊人員 |
- |
- |
3 |
- |
- |
- |
|
營運士抄表類 |
32 |
24 |
- |
- |
- |
- |
|
營運士行政類 |
7 |
7 |
6 |
7 |
7 |
18 |
報考資格
1.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2.性別:不拘。
3.年齡:不限(本公司強制退休年齡為65歲)。
4.學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以上畢業。 (個別類科資格限制請見簡章)
考試別 |
報名日期 |
考試日期 |
報名方式 |
104年自來水評價職位人員 |
105.05.16-05.26 |
第一試:105.06.25 |
一律採網路報名作業 |
考試類科與科目及105年需用名額
※(皆為選擇題型,好準備!)
類別 |
第一試 |
第二試 |
錄(備)取 |
||
共同科目 (占筆試成績30%) |
專業科目 (占筆試成績70%) |
口試 |
體能測試 |
||
技術士操作類 |
一般法律常識、公民、 |
高中(職)物理化學 |
V |
600公尺跑走 (男性3分鐘以內完成) (女性3分鐘30秒以內完成) |
65(39) |
技術士操作類 |
高中(職)物理化學 |
V |
600公尺跑走 (男性3分鐘以內完成) (女性3分鐘30秒以內完成) |
33(20) |
|
技術士化驗類 |
高中(職)物理化學 |
V |
無 |
7(4) |
|
技術士裝修類 |
高中(職)配管裝修 |
V |
600公尺跑走 (男性3分鐘以內完成) (女性3分鐘30秒以內完成) |
56(33) |
|
技術士工程類 |
高中(職)土木及水管埋設施工 |
V |
600公尺跑走 (男性3分鐘以內完成) (女性3分鐘30秒以內完成) |
30(18) |
|
營運士業務類 |
企業管理概要 |
V |
無 |
70(42) |
|
營運士業務類 |
企業管理概要 |
V |
爬樓梯至5層樓樓頂核對水量計表號(部分表號不依順序排列),抄錄10只水量計指針數均應正確,且於4分鐘以內完成為合格。 |
27(16) |
|
營運士行政類 |
土地法規 |
V |
無 |
18(11) |
※筆試占總成績80%: 未到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筆試任何一科成績零分者,不予擇取進入第二試。
※口試占總成績20%:
1.經體能測驗合格後始能參加口試,體能測驗採合格制、不計分,沒有通過即淘汰。
2.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各類別錄取名額2倍通知參加第二試(錄取人數在3人(含)以下之類別,按錄取名額加4人參加)。
3.口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工作性質及內容
考試類科 |
工作性質 |
|
技術士操作類-甲 |
1.從事取水、淨水、供水、廢水、毒化物等各項機電、儀表、監控及電腦主機設備之各級保養、安檢、維修與安全衛生等業務。 |
|
技術士操作類-乙 |
1.從事水源保育管理及取水、淨水、供水、廢水、毒化物等設備操作、維護、管理與安全衛生等業務。 |
|
技術士化驗類 |
從事水質取樣、檢驗、紀錄、分析與水處理等業務。 |
|
技術士裝修類 |
1.從事管網設備之檢測維修、用戶新裝試壓、水表裝拆、維修及校驗等業務(需從事檢測、修漏、裝拆水表等外勤工作)。 |
|
技術士工程類 |
從事測量、設計、繪製圖、施工、監工等業務。 |
|
營運士業務類 |
從事電腦操作登打、計費、收費、資料登記管理、物料器材倉儲管理、表報統計等及其他相關業務。 |
|
營運士 |
抄表人員 |
1.用戶水量計之抄錄指數及表箱、管線漏水、水表損壞之報修、用戶用水量異常之通知等相關業務。 |
資訊人員 |
從事資訊系統及檔案管理、資料處理、表報管制等及其他相關業務。 |
|
營運士行政類 |
從事用地取得作業、不動產活化、土地帳務處理等業務。 |
|
營運士 |
護理人員 |
從事勞工之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之策劃、實施,暨職業傷病之防治、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等業務。 |
【註】:詳細資料請以招考單位公告為主。 |
首度專業證照種類及加計成績標準
報考類別 |
證照種類及加計標準 |
操作類-甲 |
1.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或證書)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甲級5分、乙級3分、丙級2分: 室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用電設備檢驗、機電整合、變電設備裝修、儀表電子、工業儀器、工程泵(幫浦)類檢修、工業電子、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操作類。 2.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者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2分: 重機械操作-挖掘機、堆高機操作 |
操作類-乙 |
1.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或證書)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甲級5分、乙級3分、丙級2分: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勞工衛生管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毒性化學物質管理人員、廢棄物處理技術人員、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操作類。 2.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者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2分: 重機械操作-挖掘機、堆高機操作 |
化驗類 |
1.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或證書)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甲級5分、乙級3分、丙級2分: 化工(或化學)技術士證照、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化驗類 2. 持有下列證書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甲級5分、乙級3分: 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毒性化學物質管理 |
工程類 |
1.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或證書)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5分: 工程類科技師證書、甲級職業安全管理師、甲級職業衛生管理師、甲級工程測量技術士、甲級建築製圖技術士、甲級配管技術士、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施工類甲級、甲級營造工程管理、甲級建築工程管理、甲級工業用管配管技術士、甲級工業配線技術士、甲級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技術士、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合格證書。 2.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或證書)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3分: 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工地主任證書、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結業證書、乙級工程測量技術士、乙級建築製圖技術士、乙級自來水管配管技術士、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施工類乙級、乙級營造工程管理、乙級建築工程管理、乙級電力電子技術士、乙級配管技術士、乙級工業用管配管技術士、乙級工業配線技術士、乙級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技術士、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合格證書。 3. 持下列技術士證(或證書)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2分: 勞工安全衛生技術士、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施工類丙級、丙級自來水管配管技術士、丙級電力電子技術士、丙級配管技術士、丙級工業用管配管技術士、丙級工業配線技術士、丙級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技術士、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證書、重機械操作-挖掘機技術士、堆高機操作技術士證。 |
裝修類 |
1.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或證書)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甲級5分、乙級3分、丙級2分: 水匠技術士證、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施工類 2.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3分: 甲種電匠、乙級以上室內配線技術士證、乙級自來水管配管技術士證 3. 持有下列技術士證之一者,加計筆試成績2分: 丙級自來水管配管技術士證、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證書、乙種電匠、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證 報考檢漏人員持有「手排駕照」者,加計筆試成績:1分。 |
備註: 1. 持有上列類別多項證照者,以其中一項證照擇優加計,未列者不予加分。 2. 各證照生效日期均為 105 年 5 月 26 日以前,且複試時應繳驗仍有效之證照正本, 需定期更新之證照請按期更新。 |
技術士操作類、化驗類,建議投考組合
考科 |
自來水評價人員 |
初等五等 |
台電雇員 |
台菸公司 |
中鋼員級 |
|
技術士操作類 |
技術士化驗類 |
電子工程 |
配電線路 |
化工技術員 |
化工 |
|
國文 |
★ |
★ |
★ |
★ |
★ |
★ |
英文 |
★ |
★ |
★ |
★ |
||
公民 |
★ |
★ |
★ |
|||
一般法律常識 |
★ |
★ |
||||
電子計算機概論 |
★ |
★ |
||||
物理化學 |
★ |
★ |
★ 物理 |
★ 普通化學 |
||
基本電學 |
★ |
★ |
★ |
|||
分析化學 |
★ ( 含水質檢 |
★ |
★ ( 、化工基本概論 ) |
|||
電子學 |
★ |
|||||
化工基本概論 |
★ |
營運士業務類、抄表類,建議投考組合
考科 |
自來水 |
中華郵政 |
鐵路佐級 |
台電雇員 |
中華電信 |
國營聯招 |
|
營運士 |
營運士業務類 |
專業職 ( 二 ) |
運輸營業 |
綜合行政 |
專業職 ( 四 ) |
企管類科 |
|
國文 |
★ |
★ |
★ |
★ |
★ |
★ |
|
英文 |
★ |
★ |
★ |
★ |
★ |
★ |
|
公民 |
★ |
★ |
★ |
||||
一般法律 |
★ |
★ |
★ |
★ 法學 |
|||
電子計算 |
★ |
★ |
|||||
企業管理 |
★ |
★ |
★ |
★ |
★ |
★ |
★ |
其他考科 |
★ 自來水法及 |
★ 郵政法規大意 |
★ 運輸學 |
★ 行政學 |
★ 行銷學 |
★ 經濟學 |
營運士業務類-資訊人員,建議投考組合
考科 |
自來水評 |
普考、地方四 |
國營聯招 |
中華電信資訊 |
台菸評價人員 |
|
營運士業務 |
資訊處理 |
資訊類科 |
第一類專員 ( 資 |
資訊技 |
資訊技 |
|
國文 |
★ |
★ |
★ |
★ |
★ |
|
英文 |
★ |
★ |
★ |
★ |
★ |
|
公民 |
★ |
|||||
一般法律常識 |
★ |
★ |
||||
電子計算機概論 |
★ |
★ |
★ |
★ |
||
資訊管理 |
★ |
★ |
★ |
★ |
★ |
|
程式設計 |
★ |
★ |
★ |
★ |
||
網路概論 |
★ |
★ |
||||
資料庫管理 |
★ |
★ |
||||
行銷學 |
★ |
|||||
資料處理 |
★ |
營運士行政類,建議投考組合
考科 |
自來水評 |
初等 |
普考 |
鐵路員級 |
中華郵政 |
專技考試 |
營運士行政類 |
地政 |
地政 |
地政 |
資產營運 |
地政士 |
|
國文 |
★ |
★ |
★ |
★ |
★ |
★ |
英文 |
★ |
★ |
★ |
★ |
||
公民 |
★ |
★ |
||||
一般法律常識 |
★ |
★ |
★ |
|||
電子計算機概論 |
★ |
|||||
土地法規 |
★ |
★ |
★ |
★ |
★ |
★ |
民法物權編 |
★ |
★ |
★ |
★ 民法 |
★ 民法 |
|
土地利用概要 |
★ |
★ |
||||
土地登記 |
★ |
★ |
★ |
|||
其他考科 |
★ 土地行 |
★ 鐵路法概要 |
★ 不動產投資 |
★ 信託法概 |
薪資與待遇
(一)人員受僱後,依「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遴用要點」規定,以第四工等第一級起薪(25,930元),試用期滿成績合格以四工等二級支薪(26,920元),嗣後之升等、支薪、調派依台灣自來水公司有關規定辦理。本公司第七工等以下之評價職位人員經年終成績考核2年列甲等或3年中1年列甲等2年列乙等者,可晉升一工等,目前第五工等第一級之薪資約為29,870元,第六工等第一級之薪資約為33,810元。
(二)進用人員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退休支領月退休俸者,自報到日起須依法停止支領;如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退伍或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退休支領月退俸者,自其月支待遇達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俸額及一般公務人員專業加給合計數額時須依法停止支領,請審慎考量後再行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