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分為二等、三等及四等考試,應考資格年滿18歲符合相關資格限制即可參加考試。

由於職務需求須要24小時值勤,故二、三、四等考試都需要參加體能測驗,測驗項目為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其及格標準如下:男性應考人為5分50秒以內,女性應考人為6分20秒以內;第一試錄取者,始得應第二試第二試達及格標準者,依總成績配合任用需求擇優錄取。

另外考選部修正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規則,體格檢查中增加BMI值(身體質量指數)與握力項目,BMI值小於18或大於31、或者任一手握力未達30公斤都不合格;此外,也修正部分考試科目,如刪除行政程序法、並將行政法研究單獨列為一個考科。

考選部3月初於官方網站預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規則修正案,該修正案近期將送到考試院審議,若經考試院會通過後,體格檢查項目最快今年考試就將適用,而考試科目修正部分,將於105年1月1日上路。

考試資訊

報名日期:2015/5/12~2015/5/21

考試日期:2015/8/15~2015/8/17

報名方式:一律網路報名,請上網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直接進行報名,登錄報名資料前請先詳細閱讀本應考須知,並備妥照片電子檔供報名時上傳至網路報名系統。

考試地點:本考試分設台北、台中、台南、高雄、花蓮及台東6考區,應考人需自行擇定一考區應試,報名後不得要求更改。

應考資格

等別

類科

考試資格

二等

移民行政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研究院、所,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三等

移民行政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四等

移民行政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考試類科

二等考試

類科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移民行政

1. 國文

(公文,作文與測驗)

2. 英文與憲法

3. 國際公法與移民人權研究

4. 行政法研究與入出國移民法規

5. 移民情勢與移民政策分析研究

6. 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研究

體能測驗:測驗項目為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及格標準男生5分50秒之內,女生6分20秒之內。

口試:採集體統一口試,若應試人員少於2人採個別口試。

三等考試

類科

共同科目

 

移民行政

1國文(公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法學緒論、憲法、英文)

3.國際公法與移民政策

4.行政法與刑事訴訟法

5.入出國及移民法規.

6.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

7.外國文(依選試語言而定)

體能測驗:測驗項目為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及格標準男生5分50秒之內,女生6分20秒之內。

四等考試

類科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移民行政

1國文(公文、作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法學緒論、憲法、英文)

3.國際公法概要與移民政策

4.行政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5.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

6.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

體能測驗:測驗項目為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及格標準男生5分50秒之內,女生6分20秒之內。

多元投考組合,讓你事半功倍

移民行政考科與高普考、地方特考戶政類的專業科目有重複的考科,且考試時間又互相錯開因此可以同時準備,增加上榜機會!

三等考試

考科

移民三等移民行政

高考-戶政

地特三等-戶政

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法學知識與英文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國際公法與移民政策(包括移民人權)

   

行政法

刑事訴訟法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

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

   

外國文

   

民法總則、親屬

與繼承編

 

地方政府與政治

 

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四等考試

考科

移民四等移民行政

普考-戶政

地特四等-戶政

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法學知識與英文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國際公法與移民政策(包括移民人權)

   

行政法概要

刑事訴訟法概要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

國土安全與.

國境執法概要

   

民法總則、親屬

與繼承編

 

近三年缺額一覽表

 

101缺額

102缺額

103缺額

二等

移民行政

20

20

13

三等

移民行政(選試英文)

73

75

40

移民行政(選試日文)

2

3

4

移民行政(選試西班牙文)

1

1

1

移民行政(選試法文)

1

1

1

移民行政(選試韓文)

1

3

3

移民行政(選試葡萄牙文)

1

1

1

移民行政(選試越南文)

3

7

9

移民行政(選試泰文)

3

4

5

移民行政(選試印尼文)

3

3

4

移民行政(選試德文)

1

1

1

移民行政(選試俄文)

1

1

1

四等

移民行政

20

30

30

103年移民特考錄取率

移民行政人員

需用名額

第一試

第二試

到考人數

及格人數

及格率%

到考人數

錄取人數

錄取率(%)

二等

移民行政

13

132

13

9.85

-

0

0.00

三等

移民行政(選試英文)

40

596

52

8.72

51

40

6.71

移民行政(選試日文)

4

57

6

10.53

6

4

7.02

移民行政(選試西班牙文)

1

13

2

15.38

2

1

7.69

移民行政(選試法文)

1

15

2

13.33

2

1

6.67

移民行政(選試韓文)

3

23

5

21.74

5

3

13.04

移民行政(選試葡萄牙文)

1

1

-

0.00

-

0

0.00

移民行政(選試越南文)

9

32

12

37.50

12

9

28.13

移民行政(選試泰文)

5

21

4

19.05

4

1

4.76

移民行政(選試印尼文)

4

23

-

0.00

-

0

0.00

移民行政(選試德文)

1

18

2

11.11

2

1

5.56

移民行政(選試俄文)

1

14

2

14.29

2

1

7.14

四等

移民行政

30

560

37

6.61

35

25

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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